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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报全媒体讯(椰网/海拔新闻记者牛志远)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,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、现代化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,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
该政策适用条件为,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,且主营业务属于《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内项目的企业,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
据介绍,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。优惠政策目录可以关注《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。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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